【信息发布时间:2018-04-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行〔2016〕8号)精神,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通市财政局的安排,在南通市区范围内(含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简称市区,下同)公开征集第二批2018-2019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征集内容
会议定点场所征集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
二、入围会议定点场所应具备的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南通市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及党政机关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会议(培训)中心;
3、会议定点场所能够接受本次政府定点采购的价格要求;
4、会议定点场所应具备承办中央、省、市级三类会议以上规模的能力,并按协议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申报会议定点场所的单位应具备一间能容纳200人以上开会的大会议室及不少于三间能容纳30人开会的小会议室;
5、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安全条件和服务质量等;
6、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所规定的从事该行业所必须的其他特定条件。
三、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价格
1、控制价格:按照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的通知》(通财行〔2014〕47号)、《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通财行〔2017〕57号)及《南通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通财行〔2017〕56号)规定,具体价格为:
一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610元,其中:住宿费360元,伙食费150元,其他费用100元。
二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需安排住宿的,每人每天不超过180元,如就餐的,伙食费不超过每人每天130元,其他费用每人每天控制在80元以内。
三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与就餐,确需安排住宿与就餐的,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仅安排就餐的,伙食费不超过每人每天80元;其他费用控制在每人每天60元以内。
2、会议定点场所的相关价格应在控制价格内优惠,且在协议期内只能报一个确定的价格,不考虑淡旺季价格浮动。
四、入围办法和期限
1、入围办法:满足以上条件的,并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的均可入围,入围名单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与入围的会议定点场所签定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将另行发布)。
2、本轮协议期限: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五、报名提交的资料(须携带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5、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送表(见附件)。
请有意报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其中:《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送表》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六、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材料(加盖公章)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17:00
2、纸质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南通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1803办公室)
3、电子文档递交邮箱: ntminglgm@126.com
4、联系人及电话:顾 敏 85594200
附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送表(2018-2019)
南通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6日